“喜欢吗?”不等霍去病说什么,刘彻就得意的问着,似乎是很满意自己的杰作:“霍去病,朕就封你为剽姚校尉,命你这次随大将军一同出征。”
霍去病将二字紧紧地攥在手心,抱拳应道:“臣霍去病领命,必不负陛下所托。”
这次出征,霍去病带领八百英勇骑兵径直离开大军几百里,斩杀匈奴二千二百多人,其中更包含许多匈奴的王公贵族,可谓是立了大功。由此,天子以千六百户封他为冠军侯。霍去病难掩兴奋,无论是为陛下征伐,还是回来受赏,都让他热血沸腾。
他知道这只是一个开始,马上就会有第二次,他会不断的出征,这已经成为了他的职责,他会在塞外,在马上度过数不清的时间,他会在刀光剑雨中来来回回,一次次与死神擦肩而过。但是与此同时,他会得到荣誉,还有世俗意义上的一切成功...甚至远超世俗意义的成功。尽管他还很年轻,但是霍去病比谁都清楚自己想要什么。
功名利禄,名垂青史,还有...还有他。如此爱惜他的才华,又给他无限信任的人。如果说之前他还有些许纠结自己的想法,那么在与匈奴的士兵拼杀过之后,那半分犹豫也没有了,毕竟福祸旦夕,谁知道明天和意外谁先来呢。
“去病,你一个人在这里干什么?”庆功宴的主角不在,确实不太像话。
霍去病没有回答他,而是问道:“舅舅,你和陛下,你们...在一起吗?”
“去病,你在说什么。”卫青防御性的挪开视线。
“那天,我看到了,在宣室殿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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