也就是认罪态度良好,要不然,恐怕枪毙都有可能。
既然事实清楚,接下来就好办了。
因为私下放债本身就是违法,不管是放债人还是借债人,都是一种犯罪行为。
于是乎,警察根据牛淑芬以及周怀恩提供的名单,直接上门抓人,一抓一个准。
由于时间还短,所以这笔钱大部分都追了回来,有些追不回来的部分,则封查借债人的个人财产,比如房子、电器、家具等等,准备合法拍卖后,再把拍卖所得偿还债务。
也就是说,红光出版社损失的那五万块钱,其实都可以追回来,无非需要点时间而已。
没办法,谁让那些借钱的人都是京城本地人,且都有家有业呢。
要是外地的人,那就不好追账了。
当然了,话说回来,真要是外地人,那牛淑芬跟周怀恩也不敢借钱给人家啊。
毕竟这时期的私下放债本就是违法,一般都是知根知底的人才会借钱给人,否则一般人不会借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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