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章对簿公堂 (4 / 7)

        少年却只是弯腰,拾起那卷文书,在手中掂了掂,随即发出一声嗤笑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大人,这文书做得不错,只可惜,造假之人不仅蠢,而且贪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少年并未急着辩解字迹,而是有条不紊地逐一分析:

        “第一,欺君之罪。大殷律规定,凡伪造官文书者,杖一百,流放三千里;若以此冒充官员,更是杀头重罪。这妇人若真早知我是假冒知府,为何不第一时间举报,反而与我合伙行骗?如今事情败露,才将此物抛出,分明是想借刀杀人,让我Si无葬身之地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他”顿了顿,目光如炬地盯着那妇人,声音陡然转冷:

        “第二,画蛇添足。诸位请看,这文书落款日期是建昭二十八年八月初七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少年抬起头,看向一脸茫然的县令:

        “大人难道不知?嘉定知府赵大人,早在建昭二十七年冬便已丁忧回乡,至今守孝未满。大殷律法,丁忧期间官员除服前不得理事。也就是说,在建昭二十八年八月初七这一天,嘉定知府的位置根本就是空缺的,何来‘新任知府’一说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这妇人拿着一张连时间都对不上的空头文书,y要塞给我这个‘冒牌货’,究竟是想骗谁的钱,还是想借大人的手,杀我灭口?”

        县令听得冷汗直流,连忙翻查案头的《大殷职官志》,果然如少年所言,嘉定知府确实已丁忧近一年之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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