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章 冷僻的考题 (8 / 9)

        这道题看似简单,但实际很难,尤其是第一个问题,此案判决是否合理合法?

        这里面至少涉及到《宋刑统》的七八条规定。

        甚至还埋有地雷,比如题目说,两家私下签订林地转让契约,一个‘私下’二字,就给人一种不合法的感觉。

        实际上,乡民签订契约的方式,《宋刑统》并没有明确规定,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示,官府就应该认定契约合法。

        再有就是邻居认为李生违约在先,明明转让的是林地,李生却把它变成上田,违反了契约。

        但《宋刑统》只是明确规定甚至改变官田用途,需要事先报官府批准。

        至于私田则没有这方面的规定,既然没有规定,那所有权属于谁,谁就有权改变土地用途。

        范宁认为王生是因为土地款还没有付清,土地所有权是他所有,李生属于违约在先。

        但《宋刑统》却规定得很清楚,土地权属变更和付钱没有关系,只要官府土地备案变更,特殊情况以契约签订日为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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