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子安接着往下翻,结果又出现了好几张那个混血少年的照片。
真的是他。
如果不是,余美琳这么会藏着那小子的这么多照片?
更重要的是,随着年龄的增长,那混血少年也越来越帅气,到后来居然有了点拍《泰坦尼克号》时期的小李子的颜值和神韵。
“我去,这么帅?”李子安第一次感到受到了威胁。
女生都喜欢长得帅的男生。
丑逼想要追到心仪的女生,不知道要付出多少代价,而且绝大多数时候还会以失败告终,可帅逼只需要一张脸就行了。
当初余美琳招他入赘,不也是因为他帅吗?
那个混血少年年纪轻轻就这么帅,而且从照片的拍摄时间来看,余美琳与他至少同窗了五六年时间,滴水都能穿石,更何况是让一个豆蔻年华的少女天天面对一个混血版的莱昂纳多?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