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月清风(105)一更(明月清风(105)这件事...) (6 / 9)
恰当!
态度认真吗?
没毛病!事情就得这么处理!
参政院找内阁,内阁也认真对待了!他们的意思是,得找律院。别的地方能修改,但这个对于拐卖人口,尤其是孩童和妇人的,不能姑息,意思是这一块的律法不用改了。
但是这个建议到了律院,这一块跟妇人孩童相关的律法,归了耿淑明总领。他驳了内阁的建议,意思是还是要改,但得改的更重一些。
大明律规定的是掠卖人口,杖刑一百,流放三千里。掠卖人口给他人做妻妾,这个也得杖刑一百,但得坐牢三年。若是被掠卖的人本就是奴仆,那么掠卖者减刑一等。
耿淑明坚决认为这种罪责太轻了,应该是主犯一律斩立决,从犯一律绞立决。而且,他支持:买卖同罪!
回复再送回来,朱国祚都不知道该所什么了!这斩立决和绞立决唯一的差别就是死的方式不一样。斩是要掉脑袋的,而绞……能留个全尸!
这就是唯一给的仁慈!
而且,皇上把刑罚只分为禁和杀!其他的都取消了,你现在为了个贩卖人口,要保留一个绞刑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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