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一章 (5 / 13)

        羊绒毛毯上还卧趴着一只白棕夹杂的阿拉斯加,蓬松顺滑的毛发隐隐泛着健康的色泽,尾巴在地面一摇一摆,温顺地任由omega抚摸逗弄。

        它叫团子,是温榆十一岁的时候捡到的,那是它还是一只小崽子,不知被谁仍在路边,瘦骨嶙峋,毛发脏兮兮的,见到温榆后可怜又微弱地叫唤。

        那时温榆还没分化,成日缠着谢景初,见到小狗这副模样,当场就要哭不哭地红了眼睛。

        他住在温家,温父厌恶这些弱小的动物,家里也不准饲养。

        谢景初没法,只得顺着小祖宗把狗给捡回去了。因为谢夫人不待见他,他一直自己住在外面,养只狗也不算为难。

        算下来也快十年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如今团子已从小小的一团长成了这健壮的体型,谢景初也搬进了谢家主宅,这几年温榆好不容易才能见到一面。

        倏地,毛茸茸的脑袋抬起,阿拉斯加的眼睛在灯下发着光。

        高大的alpha迈步走近,他还穿着正装,直筒的黑裤将那修长的双腿勾勒出来,一派玉树临风。

        温榆收回放在狗狗毛发上的手,抬起头:“景初哥哥,怎么了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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