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族小孩生长的速度很快。不过短短七八年时间,灵逍就抽条成了一名英俊的少年郎。
他在第一次遗精的夜晚,把自己热烈的心意告知了厌清欢。本以为会收到拒绝和打击,没想到对方只是红了红脸,说他长大了。
小狐看着灵逍俊挺的眉眼和忐忑的神情,总是不断回想起曾经的自己。
他非常能理解对方的感受,就像当年的那只小狐狸一样,死心塌地爱上了睁眼看到的第一个人。
可这么些年过去,他活得跟行尸走肉一样,浑浑噩噩,受尽冷眼。厌伏洲身边仍是莺燕无数,从未在意过他。他也心知自己身份低贱,不敢奢求太多。
直到灵逍带着满腔赤忱,对他示爱,问他想不想离开这个地方。
他想不想呢?
小狐没有明确拒绝这份爱意,也没有完全肯定它。他深知自己难以拔出漩涡泥泞,却仍是忍不住触碰年轻鲜活的温暖。
那天晚上,他们在桃花树下秉烛夜谈。
厌清欢说,要是能离开狐族,他想去一个风景优美的地方。就像书中描写的桃花源,溪水潺潺,鸟语花香。他住在一间小宅子里,不大,但是五脏俱全。每天日出而作,日落而息。还可以养上三五只小动物,时不时去人间赶个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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