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金钗】孽子 (1 / 4)

        自有记忆时,便记得那片黑蓝色的天,框在巷弄最深处,糊着浓重的一笔墨。进门前,需得穿过狭窄的一条甬道:年幼时营养不良,勉强能横进一个身子,遇上同路的归人,难免接踵并肩;再长大些,只能侧身进去,后背剐着青砖墙,每每进门脱下衣裳,后边都是一滩墨绿色的湿迹,皮肤红肿一片,泛着青苔的淡淡味道。前生的被褥今世也晒不干净,用手一抓,满掌酸臭,尽是湿意。丁点儿的地方,不大隔音,一到夜晚,四处张罗起来,做的都是些不上台面的典当,非常哄闹。墙角水滴响,门外叫卖扬。睡眠被吵散,他便同邻里的几个小孩从后门偷摸溜走,往夜市嬉笑拥去。熙熙攘攘人群中,夹杂着别家女人的怒骂。

        山楂冰糖葫芦一毛钱,青提串串得多加两分钱,一角两毛,钞票钢镚随意。钱从叶小钗的大衣口袋拿来,折了几个角,拨开沾在上头的菜叶,依稀还能看出是个甚形状。买了冰糖葫芦,却舍不得吃,舌尖舔去糯米纸,竹签握手中,糖衣一路融化,满手黏糊糊的酸甜。叶小钗在农粮局门口站岗,早晨六点一趟,晚上六点一趟,整整齐齐一身工装。保安亭离供销社不远,蜜桃卖得多,嫣红的、浅嫩的,挤成一块,价格便宜。通常回家的时候,叶小钗还未收班,于是去井口打水将手洗净,便看不出端倪——倒也有几番例外。窗口的灯明晃晃地闪烁,桌上的蜜桃还发着腻,涎水直流,胳膊方抬,叶小钗的巴掌就落了下来。他多半是死犟,左手合在身后,黏糊糊的掌心死死攥着两分钱。他吃的山楂串串,没舍得买青提葫芦。

        十年前他恨不起他,屋内燃烧三盏灯,抬头便看见萧竹盈的灵位。叶小钗顺着他的目光看去,手指顿了顿,两人一声不吭,过了半晌,各自做事去了。手臂火辣辣的疼,拉开袖子一看,果真被打得又红又肿,呲着牙嘶气。又过一会儿,叶小钗推门进来,手中的瓷盘还滴水,上边码着几块切好的蜜桃。那时他又很是别扭,像未熟的蜜果,一口下去,酸酸涩涩,滋滋冒甜。

        此刻回想起来,倒像是前世发生的事,隔着遥远的江雾,再也摸索不清。雨淅淅沥沥地下了起来,顺着发丝沾湿面颊。金少爷摸了摸右肩的伤口,血管如同干涸的河道。伤口堵着一片子弹,深深卡进骨头缝里。他靠着砖墙,身体发冷,眼前散着一圈圈的灰影,似无常索命。照不进暖阳的窄路,褪了色的赭红木门,上头架一把铁质银锁,他在十七岁时狠心把唯一的钥匙丢进澜沧江。金少爷恍惚想,这大抵是他为数不多的后悔。

        如果不是火车上那个面目模糊的人,他这辈子大概也不会回来。三天前,他拎着掉了皮的劣质公文包,窝在狭窄车厢的卧铺上,打算到广西同狼姬一齐去越南做一票。那人福相,身材微胖,看着圆滑,老练地坐过来搭讪,都是行内黑话,外人听不明白。他心里清明,拈了九分警惕,话不说完满,任那人舌灿莲花。两人有一搭没一搭聊了半路,只听车内广播一声尖锐的刺啦叫哇,火车气喘吁吁停了下来。“各位旅客,欢迎您来到二重林站……”金少爷这才想起,从北到南,确实有这么一条路线,是会途经此地的。那人瞥他一眼,往口袋摸了摸,一脸后知后觉:“嘿,我这烟正巧抽完了,小哥,陪我下去买包红双喜不?”他摸了摸身旁的皮包,本想推拒,眼前晃过绿油油的站牌,鬼使神差地,跟在那人身后出去了。三四月的天气,不算太冷,轻拂若有若无的风。站台上没有其他人,他俩一前一后从楼梯下到通道,只剩惨白的灯晃晃荡荡,照在肮脏的地砖上。他突然意识到什么,朝里头的小卖部看去,挂在卷帘门上的木牌写了两个字“打烊”。走在前头的那人倏然转身,枪口明亮亮圆溜溜,金少爷俯身朝右墙翻滚,枪声迸裂,左半边身子阵阵剧痛,肩膀的布料浸湿一大块。他几乎是同时掏出手枪,第一枪打在腿上,那人倒向一旁;随即又补一枪,印在脑门中央。他把枪握在手中,眼前一阵阵发黑。金少爷慢慢走到尸体旁边,左手拎着枪,右手在那人衣服身上一通乱翻,找出几片软趴趴的纸,一张警察证,一张死亡通知,印着八面狼姬的名字,于前夜在广西边境击毙。金少爷愣在原地,浑身冰凉。不知过了多久,肩头的疼痛业已麻木,他把那几张纸塞进口袋,走出地下通道,星子低垂,天色漆黑。火车早就开走了,铁路上只余剩些许月光。他从站台出去,一个穿棕色夹克的男人走过来,操着浓重的口音,问他要不要坐车。金少爷张了张唇,尝到喉头深处苦涩的酸意,道:“去天南镇几多钱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一百块,明个儿一早就到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大巴座位被改成一个个简陋的通铺,弥漫着浓烈的汗臭。金少爷走到车尾的床铺,缩进漏了絮的棉被里。伤口用内衣绑了一圈,手臂垂在身侧,没有知觉。后半夜,睡不安稳,车来来回回发动了好几次,才拖着苟延残喘的身子动了起来。混沌间往事纷至沓来,他在高温炙烤的大脑中挖掘吉光片羽,却惊觉发现,茫然散乱的记忆中,他竟已记不清叶小钗的面容。

        银白色的发丝,冷淡的双眸,薄薄两瓣唇,当得上姣好二字。叶小钗一直是一个美丽的男人,只是这三分容色,最终竟变成怨恨的缘由。情愫朦胧的年纪来得太晚了,犹如推迟花季的晚樱,最后死在夏季的磅礴大雨。大抵是十六岁那年,一剑万生做了市长,叶小钗被农粮局辞退。家中徒然变得窘迫,连米饭也肉眼可见的少了起来,但金少爷每天都能在桌上看见一颗粉嫩的蜜桃,放在干净的果盘里。

        叶小钗在家中的时间变得越来越少,他总是穿着干干净净的白衬衫和棉麻裤,整整齐齐地出门,接近午夜才回来。马尾胡乱地扎在脑后,发丝沾在脖颈上,衣衫下摆多了些意味不明的褶皱。那个时候他理应按图索骥地捕风捉影,发现些许不寻常的蛛丝马迹,或许后来的事情也不会发生。金少爷刚上高中,沉浸在香港电影的快意恩仇,小有势力,身后跟班一群,点头哈腰,恭恭顺顺,在学校混得很开。按道上规矩,他盘踞河边废弃的东厂一块,西厂归另一伙,头儿是崎路人。手下人多,自然有的管不住,一日昏昏欲睡的午后,下头说河边出事了,彼此都是血气方刚的小青年,一砖下去,互有损伤,这事闹大了,纠到金少爷这处,就变成了拉人干架。人一下子精神起来,喊弟兄翻墙逃课,带家伙的抄上铁锹,撑场面的事儿不能输。两帮人马气势汹汹地聚在河边,水面泛着粼粼金光,阳光劈头浇洒下来。崎路人斯斯文文,金丝眼镜夹在鼻间,轻轻地笑:“赔个礼,就算和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这话重量不大,火药味十足。十几岁的心性,不知天高地厚,不知进退维谷。金少爷挑了挑下巴,道:“本少爷混到今天,就没他妈向别人道过歉。仗着根不知粗细的鸡巴,真当自己是个角色了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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