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人收拾妥当,继续向不归山深处行去。中途又采了不少灵植,猎杀了几只妖兽。
这日三人无意中到了一片琼枝玉华树林处,三人有些期盼的继续小心往里行去,果真发现了一只五级血角麋鹿正在勾着脖子吃那玉华树叶,三人喜意非常。
这血角麋鹿可是个好妖兽,它全身是宝。血角麋鹿的血角和鹿血有延年益寿、补血益气,治疗经年旧伤的功效,非常珍贵。而用血角麋鹿的四蹄可炼制速度加持类法靴,皮可做衣物,身上的肉也是富含灵气,口感鲜嫩。
既然用处这么大,自然是非常受修士欢迎。可太受欢迎也不是件好事儿,修士不是要把它们当祖爷供着,而是贪图它们身上的皮肉血骨。这种灵兽在坤行修仙界早就被杀绝了!
血角麋鹿虽然挺大一个儿,但却是个纯良的素食主义者,因此这牙不尖,爪不利的,可想攻击也不够凶悍。其实它们压根儿就不会主动攻击其他妖兽和人类,血角麋鹿是见人就跑。而它们唯一擅长的生存技巧便是跑的快,仅有的攻击手段便是口中可吐火。
加上血角麋鹿本身就不易繁衍,生性高洁,对生存条件要求苛刻,只在长有琼枝玉华树的地方才能生存,在大多数的修仙界已是不见了这种灵兽的痕迹。
发现这血角麋鹿后,任雨飞三人便计划着分从三个方向打算偷偷包抄向它。虽是三人都各自开了隐匿阵,推移着那阵盘偷偷前行,可血角麋鹿本非常具灵性,总觉得有危险蛰伏,停止了嚼咬树叶的动作,瞪着双无辜的鹿眼这边瞅瞅,那边看看。
但任雨飞三人都推着隐匿阵盘呢,它貌似什么都没看着。可还是有点心里不安,算了,不吃了,早点回去吧!
血角麋鹿遂迈开前蹄“哒哒”转身向后行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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