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些事陆也是知道的。不然他现在就不会站在这,被迫看这种低能到不行的证词了。
这整篇判决文里,重要的只有这篇证词──严格来说,是做出这篇证词的人。
「那时说是他的男友……但这不太对吧?」
认识Ai前他还不了解,所以没办法对这有所质疑。但在认识Ai以後再回头看这证词,就会发现替Ai这个出庭作证的、喜好3P的男子,那时其实还不是Ai的男友。
陆好歹也是名社工,对於服务对象的交往关系,他有绝对的自信能调查得一清二楚,即便当事人不肯说──或者是像Ai一样多到忘掉了其中几位,他也一样能根据对方的言语及自己的推断,掌握对方隐而未宣的私密关系。
在处置时,男nV关系很可能影响到成效,所以这种调查对他来说是必要的,反正又不会到处乱讲,而且无论对象的情史如何,都不会影响到自己对他的处置,所以他也不怎麽质疑自己的作法。
……在脑内自我辩护过头了。总之回到正题,他翻到档案夹後头,取下他好不容易列出的男友清单拿来b对──果然,他脑海里浮现的猜想是对的。
这个叫OOO的人,是在判决结束後,才成为了Ai的男友。在这之前,他们俩根本就不曾交往。
也就是说,他所做的证词真的就是在说谎。是他为了救Ai,特地编出来欺骗法官的谎言。
但是……这个人为啥要大费周章做这种事?是因为两人本来就是朋友?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