穆安之查案有个好处,下属只要按他的吩咐去做,有什么事,他担着。但,他也有自己的原则,不许私下收钱,穆安之把自己的规矩贯彻到刑部:
名声比银子值钱。
谁要是把脑袋扎钱眼里去,趁早别在我这里干,你托请着换旁的主事那里是一样的,不耽误你们发财。
不过,安之殿下的规矩,长吏司的官员知晓,刑部他手下的人知晓,外头人并不知,于是,朱家族老花银子打点就犯了安之殿下的忌讳,脏银一半没收,还罚了一笔。
罚没的脏银穆安之令人存起来,做为在刑部的小金库。
第二天,朱家诸人被宣至刑部调查朱景遗产案。
华长史单独讯问朱晚,杜长史讯问朱阅,刑部在穆安之手下的段主事讯问朱太太。
朱晚人很年轻,他比朱阅年长六岁,如今不过二十二,是上科秋闱举人,因有功名在身,再加上华长史年迈豁达,允他坐着说话。
华长史对朱晚的第一印象也很不过,这是个斯文俊郎的年轻人,出身豪富却不带半丝商贾气,一身月白衣袍,身上一丝佩饰皆无,头上也只用一条月白发带束髻。
“年纪轻轻的,这也太素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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