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对了,你给超市老板打个电话,让他死咬着没这回事,反正也没监控表示王成从超市拿了烟过来;你要告诉超市老板,如果他交待了,那他也完犊子了。”
这1套流程看似完美,对付1个普通人足够了,但他忘了对方可是王成。
王成第2天上午就收到了市纪委秦百川的电话。
果然,初步核实情况和所长安排的1样,王成气得要命,但他心里已经有了主意。
既然超市老板咬定王成在那买了烟,并且拿了烟;而派出所监控里,王成从超市回来的时候并没有拿着烟;这个看似自相矛盾的证据链,毕竟缺少关键证据,所以纪委确实也不知道该怎么办?
王成在刚刚秦百川的电话里,原本提出要查这个超市的账,但转念1想:这也不算有力证据。
王成正有气没处撒时,他想到1个好点子。他找人弄了两条假烟,然后说这是在那个小超市买的,现在要实名举报这个超市售假。希望烟草专卖局和公安正式介入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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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什么如此呢?王成联想到,像这类的乡镇小超市,烟都是定额的,但因为他们和这民警配合起来变相搞钱,实际上是不需要真的拿货,上次王成给的钱,实际上他可能私底下分了,并不会产生实际交易。那其收的“所有香烟货款”肯定要大于其该种香烟的定额。因为有很大1部分钱并不需要产生真正交易。
打个比方,他1个月只能卖2十条和天下,但是,因为他们和不法干部配合搞钱,那他收的钱肯定高于这个烟草的数量。可能1个月收了5十条的钱。那这多出来的3十条哪来的?
他这个数量绝对对不上。所以王成以这个为契机,介入这个超市。相信这个超市老板肯定扛不住的:如果承认和不法干部联合搞钱,最多也就是从犯,这类事不严重;但如果制假售假,这玩意不光要吊销烟草执照、罚款、还要负刑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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