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!
应该说,自己设计的ipod是1.0版本,陈默设计的ipod就是6.0版本,直接进步了好几个大版本!
毕竟他设计的ipod还停留在无屏幕,只有按钮的阶段,而陈默的ipod却已经有触控屏,乃至有专门的芯片和系统了!
这让贾布斯无比的难受!
以前,他总认为自己是天才,能够设计出这个世界上最完美的产品!
但现在,一个大夏人设计的产品居然比他领先了数个大版本,直接对他进行了降维打击!
越想,贾布斯越生气。
最后他扫了一眼自己的设计稿,那丑陋的界面,落后的设计都是他所不能容忍的。
撕拉~~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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