哪怕再恨对方,他也不能夺走一个人的性命啊。他不能眼睁睁看着方启就这样被误杀,他一辈子都没法原谅自己。更何况自己曾经与对方为友啊。
即便事后不追责,他又怎么可能纵容自己犯下如此重错?
论剑大比是有规则的,死伤不论,因为每个人都是自愿参加大比,竞逐名利。既然是剑道比赛,死伤是不可避免,所以大比规定是不能追责的。
所以若是秦岭在现场误杀了方启是不用负责的。当然,前提是两人都是正当打斗,没用什么阴损手段。不然死者的家人还是可以追责的。
可是秦岭又怎么会这样做?他让步了,放弃了这一瞬胜利的可能。因为他不想让自己的剑饱饮这位曾经的友人的血。
临急临忙地,冒着灵力反噬的危险,秦岭急急收回了剑势,强硬改变了佩剑的方向,躲开要害处。只是这样强行改变方向后,剑就控制不住了,往旁边歪斜飞到比斗台外。
“撕拉——”
场内传来皮肉被刺中的声音。半空中一个身影僵硬起来,浑身颤抖,鲜红的血液从剑上淅沥沥地滴落下来。
方启的剑刺穿了秦岭的腹部,还是对穿。血液从源源不绝地从创口处流出来,很快就铺满了比斗台,满地鲜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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