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90 不要你觉得,我要我觉得! (4 / 17)
同样是从那之后,出版局这种管理单位,成了真正的大老,各个出版单位的经办单位,已经无法制约出版局这种单位了。
不过就目前来说,出版局还是文化部的下属单位,跟电影局平级,但权力跟能量却远远不如。
这也就造成了,出版单位的自主权很大,稿件能否发表,基本都看各地出版单位自己,出版局说是一个摆设也不为过。
此时所谓没权没势又没钱的冷衙门,就有出版局的一席之地。
当然,话说回来,各个出版单位在发出刊物之后,如果出了事,比如内容涉及银会涩情等情况,被很多人举报,造成恶劣影响的话,有关部门也一样会出手整顿,比如限令整改之类的。
可有意思的是,这种能对具体出版单位进行罚款整顿之类的上级单位,一般都是当地的文化局或者公安局,出版局大都是凑数的。
也就是说,此时国内的刊物出版,审核方面基本都是看出版单位自身,也叫自查自纠。
但出版单位自身呢,此时也都没有一个严格且普遍的自查自纠制度,都是自说自话,自己有自己的一个衡量标准,或者叫规章制度。
比如此时一个出版社的所谓稿件审核,一般都是总编拍板后,就可以直接发行,没有什么二审三审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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