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来张前进还想让曹志强开单位发票,把这些东西都算作公款报销。
可惜曹志强严词拒绝了。
因为在曹志强看来,公款报销实际上还是花自己的钱,而且还落人口实,根本得不偿失。
还是花自己的钱,更踏实一点,也能从源头上以身作则,让其他人尽量减少腐败问题。
没错,就是尽量。
想完全杜绝是不太现实的,至少目前这个时期,那是不现实的。
毕竟,曹志强现在干的那些事儿,就现在的形式来讲,本身都属于腐败行为。
比如借着李厂长的皮,组建厂办下属的综合事业组,实际统管保卫科跟运输科,还有销售部独立分成的事情,严格来讲,其实都是不合规的。
曹志强是靠着私下交易,才把这些不合规矩的事情,勉强洗白成合规的事情,但其实经不起仔细调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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