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客气的说,万一沈振华是骗子,拿着十二万块钱立刻跑路的话,那真是一点都不奇怪。
再者说,这么一笔钱,人家要是真的提前给了,沈振华也提前拿到了,不可能不提前通知曹志强。
而且沈振华在电话里说,是昨晚的时候就给了定金,那这笔定金肯定不是转账,只能是现金。
十六万的现金,按照十元最大面额算,那得多大的数目,用多大箱子盛放啊?
沈振华除非拿钱跑路,否则第二天一定是先拿钱去出版社入账,这是原则问题。
可沈振华既没有第一时间这笔钱拿去出版社入账,也没有跑路,而是继续呆在新华书店王府井店,这特么就很不正常!
还有,正常来讲,四万套书这么大一笔数目,沈振华没理由自己不来,只是给人写了个条子,让这些人私自来拿货,这明显也不合理。
另外,这些人被抓后,按照正常逻辑,应该第一时间给沈振华这个中间人打电话,然后沈振华在给曹志强打电话,没理由是保卫科的曾科长第一时间给曹志强打电话。
而曾科长能想到给曹志强打电话,还是通过印刷所库管员那里得知的消息。
因为曹志强之前确实给印刷所打过电话通过信,所以库管员才会见到沈振华的条子后,那么轻松的就同意出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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