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谁准你去的?!」沈夜猛地坐起身,牵动了伤口,疼得脸色瞬间变成了死灰,但他依旧死死地盯着晓茉,语气里充满了狂乱的愤怒,「林晓茉,我花了七年时间,在那些肮脏的地窖里、在发霉的码头上,把自己活成了怪物,就是为了让你能乾乾净净地坐在图书馆里!谁准你去碰那些垃圾的?谁准你学会那种眼神的?!」
「我不想要乾净!」晓茉猛地转身,将水杯重重地砸在桌上,泪水夺眶而出,「沈夜,你口口声声说为了我好,但你有没有问过我,住在那个用你的血换来的套房里,我有没有一天睡得安稳?你以为遗忘是救赎吗?不,那是慢性自杀!我看着周以哲,我看着那些阳光下的生活,我觉得自己像个小偷!」
晓茉冲到床边,抓起沈夜那双布满伤痕的手,按在自己的脸颊上。
「你看看我,沈夜。我已经不是十七岁那个只会躲在你身後哭的林晓茉了。我跟父母断绝了关系,我威胁了阿强,我甚至想过,如果你真的死了,我就带着那些资料去警察局自首,说是火是我放的,然後去牢里陪你。」
「你疯了……」沈夜颤抖着手,想要推开她,却发现自己一点力气都没有。
「我是疯了。被这场烧了七年的火给烧疯的。」晓茉吻上他满是伤疤的手心,语气变得异常温柔,却也异常残忍,「沈夜,别再想把我推回阳光下了。那里太刺眼,我待不住。以後,你在哪里,我就在哪里。就算是地狱,我也要跟你并排坐着。」
沈夜闭上眼,两行清泪顺着眼角滑进了枕头。他一直以为自己是她的守护神,却没想到,他才是那个亲手把她拽进深渊的人。
这种爱,太沈重,沈重到让两个人都快要窒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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