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你照照镜子,真肿太高了!”我停下了吃,把手机掏出来给温悦和看。
“对不起沐沐,我小的时候吃羊肉过敏,后来一直没有碰过,以为已经好了呢。”温悦和很无辜地说。
“我真的要被你气死了,你明明不能吃还特意选这店来!过敏又不是感冒,今天好了明天就不发了。亏你姐姐还是医生,你怎么这点常识都没有。”
“你这教训我的样子,还真有点我姐姐的味道。我这是投其所好,死得其所。”温悦和还咧嘴笑,可是过敏越来越严重了。
“去医院吧!”老话说病从口入真的不是骗人的。
我们到了医院一番折腾,挂了急诊,温悦和运气好输液室还有空位,他还吊上了盐水,这样消的也快。我觉得吃个饭搞成这样也真的是闹剧收场了。那么一个平时衣冠楚楚的人,这会儿顶着两片香肠嘴,还有更滑稽的事情吗。
“我还以为你很娇弱的要去私立医院呢。”
“我姐说了,医生都一样对病人好,我姐是这个医院的,来这里像能闻着她的味儿,我放心。沐沐,你先回家吧,今天算我欠你一顿饭。”
“一起去吃的饭,我现在走了算什么事,别搞笑了,你这没有好我哪里也不去。”我坐在温悦和旁边的空位上,想到小的时候,有一次打针妈妈临时有事被叫走了,我一个人打吊瓶等着沈阿姨来接管我。生病的时候人最孤苦。
“你还是像以前一样仗义!人真的是很难改变的,我就是喜欢你这一点。我就是让自己欠你,让你也欠我的。”温悦和用他没有打针的手覆在我的手背上,我没有挣脱,却心跳加速,难不成是刚喝的酒发生了作用?说不出一句话来,这一刻我觉得温悦和长大了,不再是那个小男孩,我已经没有办法再逃避他是个男人这个现实。
“我初中的时候,喜欢一个姑娘,仗义,总是带着爽朗的笑容,身材高挑,面皮细软,体育课后额角上有细密的汗水,说起来很傻,那个时候我很自卑,身高还没有班上大部分女孩子高,在班级里面都不爱说话,更不敢跟这样一个人人喜欢的女孩子讲话。我给这姑娘写纸条问问题,她竟然耐心地回答。我恨不得变成她额角的汗水,哪怕会蒸发掉,也能近距离感受她的香气。”温悦和把我的手拾起来,放到他那可笑的香肠嘴边,闭眼闻了闻,又吻了我的手心。我能感觉到他温润的嘴唇和湿热的鼻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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