只要不撞上发情期,基本不会暴露自己是Ω的事实。
特别是,一旦被发现是Ω,无论男女,不仅会被α、甚至还会被β视作单纯的性对象。因此在日常生活中,除了极亲近的家属之外,隐瞒自己是Ω的身份已经成为了常识。
过去,人们会专门为α与Ω安排相亲的场合,α在拥有一名β正妻的同时,私下里圈养以提供性服务为目的的[Ω妾]也是常有的事,但在如今这个时代已经没人会这么做了。
顶多也就只有签订了[番契约]、去讨好金主α的[职业爱人Ω]罢了。
没有结成[番]的Ω,大多会在不被周围人察觉到Ω身份的情况下与β结婚。
虽然与β无法结成[番],但可以通过[抑制剂]来控制发情期并步入婚姻。
然而法律规定,与β结婚的已婚Ω,必须从下一次发情期开始,前往专门为α开设的[沙龙],协助处理α的易感期也就是所谓的“本能性欲处理”。
我和妻子在出生前,这里就已经确立了那样的制度。虽然我向妻子坦白了自己是Ω的事实,但要在接受这一前提的同时去考虑结婚、进而让彼此的关系变得深刻而坚固,这期间我们也有过属于我们自己的纠葛。
如果只保持[事实婚]的话,是不会产生提供性服务也就是协助处理易感期的义务的;只要不拘泥于法律上的婚姻关系,我们本可以平稳地过上仅属于两人的生活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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