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娘一听来了兴致,当场就回家拿钱,和人牙子讨价还价后,以八两白银的白菜价把我买回了家。
说是买回来给她外出历练的儿子当媳夫,因为她儿子不喜欢女人,也不喜欢男人,从小就抗拒这些男男女女的关系。
长大后不想被亲娘唠叨,隔三差五的就要出一趟远门历练。
短则十几天,长则好几年。
我被张大婶买回家的那天,村里人还背地里讨论过她儿子的事,是个不喜欢着家的浪荡子,我成了她儿媳夫,就跟守了活寡差不多。
但是张大婶生怕我跑了,回家第二天带着我去城里销毁奴籍的时候,还拉了村长和县令做了见证,奴籍销完,直接在她儿子的文本上添了一笔。
即便她儿子不回家,有了这份文书在,我也是她儿媳夫,除非她儿子回来,主动找我申请合离,不然也没其他办法。
只是她儿子真的很有个性,婚书写完,过了大半年,还是没有回家的意思。
张大婶整天宅在家,愁眉苦脸的,我又不会种地,干不来粗活,可是她一天天的消沉下去,身体也越发不好了,生了两场大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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