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们都要好好的 (3 / 10)

        我做个面膜,严格按照美容教程敷在脸上10分钟,然后我撕下面膜,抹点大宝。大宝和面膜剩余在手上的乳液足够滋润双手,我希望我的手能和我的脸一样“漂亮”。你们肯定以为我很时尚,是个时尚达人。我喜欢韩流而且我又在韩国留过学;我喜欢精美的日本料理,那一个个诱人的寿司。我喜欢美国大片,阿凡达我看三遍。但是,你们错了!我喜欢学韩语,但对韩流持怀疑态度;日本料理我只对拉面感兴趣,而且拉面我也觉得盐份太重;阿凡达我一部没看过,我喜欢《成长的烦恼》。你们问我我的偶像是谁?英国女王还是奥黛丽赫本?铃木保奈美或者张曼玉?你们问错了对象,我的偶像是林昭。

        我最喜欢林昭的一句话,这句话我自从看见就记了一辈子。“今天既然来了,就管不了那么多了!”这句话为什么我喜欢?它应该出现在什么时间,什么场合,其实都不重要。我就喜欢这种气势,舍得一身剐,敢把皇帝拉下马,而且林昭又是个女孩。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追求,无论这种追求是否辽远,我们都需要为之付出毕生的努力,甚至生命。今天既然我来实现我的梦想,我就什么都不在乎了!对的,要的就是这种精神。你可以鄙视她是个莽夫,我也能称赞她为一个英雄。一个为自己的理想,大公无私,一往无前的勇者,而且林昭又是个女学生。酷刑折磨屈服不了她,反而让她更坚强更执着,越挫越勇,永不回头。你难道对这种灵魂没有向往?认准的事,九头牛拉不回来。被关起来,我就用笔写,写下冤屈,痛骂敌人,而且林昭又是个大城市里的小女生。好吧,你们选择遗忘,但我想念她。看着她倔强的眼神,我知道这个世界还没有那么糟糕,黑白颠倒只是暂时,因为林昭的灵魂无处不在。

        但我老了,我真的老了。林昭写《告人类》,我佩服她。但我不打算“告人类”,我没有这种雄心壮志。人类教给我的,永远比我教给人类的要多得多。我有什么资格“告”人类呢?我告人类什么呢?真的告了,可能只换来一片永恒的沉默:一个傻子的提问,一千个聪明人也回答不了。我真的老了,我更喜欢暴风雪的天气,躲在林中木屋,点亮一个壁炉,泡一杯热气腾腾的咖啡,躺在摇椅上,读一本有趣的。也许,10年前,15年前,我也可以像林昭那样写一篇《告人类》,或者“告神”,“告魔”…,怨气冲天,但我现在只想有一点布尔乔亚似的浪漫情怀。写几篇可以登在《读者》,或者《心灵鸡汤》上的粉红色小感悟。我并不害怕林昭,我仍然万分崇敬林昭。但如果我有机会给林昭写一封信,我会劝她投降。真的,劝她投降。不要问我为什么,我其实就想让她活下来。她活下来,这个世界就可以多一个善良的理想主义女孩。我看着她出狱咀嚼一颗大白兔奶糖的时候,我会由衷的高兴。林昭喜欢大白兔奶糖,那么我可以送她几袋,正好我这个月的零花钱还剩下几十块。我老了,老成一个懦夫。

        有时候我会想,如果我处于林昭的地位会多么可怕。不要相信世界满存善意,其实恶毒同样无处不在。如果我们老了,或者残疾了,或者失败了,或者落魄了,或者失势了,或者被打入冷宫了,我们落入一群恶毒者的手中会多么悲惨。年龄让我相信人的恶毒和人的美好并存并真。我总希望瞪羚能逃过大灰狼,而大灰狼路遇一株野草莓,野草莓的种子随风吹散,春天到来的时候,到处都长满红色的草莓。现在让我做出决定的话,我会选择取得一定的地位。不是为名利富贵,是为下一个林昭再落难的时候,我可以拉她一把,哪怕就只是舆论施压。总有点效果吧,总有点顾忌吧。看着林昭因为我而获得生的机会,我会多么自豪。哪怕你们骂我“侏儒”。侏儒救活一个英雄的生命,这个侏儒也不枉此生了,你们说呢?

        林昭出场的时候,头上绑一块白布,上面写一个大大的“冤”字。林昭没有屈服,林昭永远坚信自己是对的。但林昭如果能够开悟,她或者能够生存,甚至在经过一段挫折之后,活得很好。我没有去“启示”林昭,因为启示本身是对她的一种侮辱。但我还是愿意她活着,活得好好的,活得出人头地。

        我脸上大宝香味余存,我相信林昭如果活着,她会喜欢大宝。她也会在每天的清晨和夜晚,抹一点大宝,让大宝伴她一天。因为林昭爱美,她特别爱美,她热爱一切美好的事物。就像她喜欢大白兔奶糖一样,能让生活变得更美更甜的点点滴滴她都喜欢。否则,她为什么为她所追寻的真理甘愿付出生命呢?这人世,总有盗火的普罗米修斯。

        向林昭致敬,向“今天既然来了,就管不了那么多了”致敬。我在幽幽远远的四川盆地,遥送我的女神一个夜晚的深深的祝福。

        2023年2月26日

        创建时间:2023/2/2611:53

        标签: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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