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村里有规矩,虽说分了家,但是有什么好东西,还是要想送给父母一些。董志兆这次挣了钱,自然也是,给父母买了两瓶白酒送去,还分了一半的蛤蜊。

        董母看着摆在炕上的那块布,心里有些欣慰,这个媳妇儿这次做得不错,懂得为大儿子着想了。

        “石场里的活儿能赶出来吗?”董母问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差不多,大不了每天多干一点儿。”董志兆回道。

        董母点了点头,犹疑的问道:“你看志闻,要不你带着他?他不愿意上学,整天上山打鸟,下水摸鱼的。再说顶替还早着……”她叹了口气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志闻不会打石头啊!”董志兆道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你教教他,省得他整天往外跑,不着家,万一结交了不三不四的人,再学坏了!”董母道。

        娘开口了,自己不能不管这个弟弟,但是已经分了家,有些话还是要说清的。董志兆想了想,“娘,志闻愿意去,我就教他。到时候,他自己的石头单独放,挣得钱就是他的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这话说得有道理,董母也明白,分了家就是各自过自己的。所以大儿子会教小儿子,但是能做到什么程度,那是小儿子自己的事了。亲兄弟明算账就是说的这个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就是别让他乱跑就行,最近老是往下村跑。”董母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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