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5章 奴籍命运 (3 / 7)

        甲条,凡嫡子,不分前后,年长者承袭家业、功名,长者过世,传与兄弟。小弟一支,往下一代传承,也是兄终弟及。

        乙条,兄长之中,或因战殁,或因病亡,某一支没能继承家业、功名的,到了小弟,传回该门子弟,该门的兄弟们也是兄终弟及。

        丙条,凡因不遵父命,不遵本法,或不守朝廷律条致死的,取缔继承权。

        丁条,得到传承的一支为掌门,必须帮助其他分支,挣取相应财富、家业、功名。各分支也必须互助。任何一支不得以任何理由,违背这一家法。

        戊条,但有哪一支违背这一家法,其他支脉共同声讨,直至取缔继承权。从此,掌门及其他支脉不得帮助他挣取家业、功名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五条兄终弟及的家法,得到了黄遥、黄遵、黄通及其妻房的共同认可,全都赞成。三对夫妻都对神明发了毒誓,也都签字画押。

        哦,是这么个兄终弟及,这个比单纯的嫡长子家法,似乎要好一点。

        安芝这么认为,黄贵也这么认为。

        儿女多了,特别是儿子多,没有家法,肯定不行。家法怎么立,大多采用嫡长子制度。但黄羿的这个制度,未必不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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