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七章 乡村离婚案(上) (7 / 8)

        刘院主笑道:“请范氏族长去谈,我估计五百两银子会减到四百两,如果是我帮你们去谈,对方多要的三百两银子我可以帮你们去掉,你们只要返回两百两银子聘礼就可以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但如果你能请另一个人去谈,我可以保证你们连聘礼都不用还,而且还说不定可以让你三叔心愿达成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范宁手中的两百两银子是打算给父亲开医馆,他当然不想给陆家,他连忙问道:“院主让我请谁?”

        刘院主捋须笑道:“请朱佩的祖父!”

        ........

        朱家是吴江人,但由于朱佩的曾祖母信佛,十分向往灵岩寺,朱老爷子为了满足母亲的愿望,索性在灵岩山下买下一片土地,造了一座庄园。

        一家人在这里已经住了十几年。

        范宁还是第一次来朱家,只见高大的院墙长达数里,正南面是一座气势宏伟的大门,台阶两边蹲着两只一丈高的汉白玉镇宅貔貅,朱漆大门上方有一块大牌匾,上面只有两个‘朱府’。

        台阶两边各站着一名身材魁伟的家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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