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姜芳芳身上没有威逼、抵抗损伤,”我说,“所以她在生前没有遭到控制、威逼。”
“那就好,”侦查员说,“案件自产自销了,虽然证据还有些问题,但是我们还有别的路可以走。我们得赶紧找到小女孩,她当天晚上和母亲、弟弟一起出门的,所以她应该知道自己的母亲埋弟弟的事情。你们说姜芳芳自杀前,会把小女孩送到什么地方去呢?不会也埋了吧?五岁的小孩没那么容易被埋吧?”
“她是间歇性精神病,还有躁狂症。”我说,“她二十九号白天和申俊吵了架,没动手,说明她那时候应该趋于正常了,应该不会再去杀害自己的女儿。”
“那她自杀的行为,是愧疚的行为吗?”大宝问。
我摇了摇头,说:“到现在为止,我也没有下结论说姜芳芳是自杀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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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什么?”大宝说,“你不会认为是他杀吧?用这种手段杀人很罕见啊。”
“罕见不代表没有。”我说,“罕见是因为杀人的人不知道被害人什么时候会到高处,不知道怎么才能找到最好的时机下手。但如果是很熟悉的人,有很好的借口把被害人骗到高处,又有很多机会推她高坠,那么就可以完成这个隐蔽性很高的杀人行为。”
“可是,”大宝说,“我们没有依据啊。”
“有!”我斩钉截铁地说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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