比如狩猎场上在虎口下救了皇帝,比如皇帝重病他衣不解带侍奉到昏迷,又比如他得到了御赐宝剑,肃清贪官污吏!抄家无数。
每一次菜市口血洗,都是他坐镇堂下,小小年纪,让贪官闻风丧胆。
据说他还亲自设立了昭狱,里面刑罚无数,骇人听闻,凡是进去了的,几乎没有能活着出来的人。
综合起来就是一个意思,那就是宫抉很受宠,让皇帝完全的信任的他。
不仅手握一半禁军,又下打奸臣上达天听,在大煜,可以说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了,此时宫澈还没回去,等宫澈有朝一日回京了,不知道又是怎样的暗潮汹涌了。
这时,金允远远向她走来。
和煦的阳光在他身上笼罩出光圈,他容颜精致绝美,而且昔日眉宇间的忧郁消退,让他整个人都泛出光来,雪白的衣角随着他大步行走而翩翩翻飞,有种刺目的美感。
宫以沫见来来往往的人都跟他行礼,但是她偏偏一动不动,还坐在凉棚下喝着凉茶,眯着眼打量着他。
这一年多来,金允一朝翻身,地位起来了,长得又美又有钱,想嫁给他的姑娘能从皇宫排到边防,而且云贵妃也不止一次为他举办“选妃宴”,都被他以不合眼缘为由推拒了。
以至于宫以沫有些自恋的想,这人不会是看上她了吧?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