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李叔,回头我替你寻一只,从小就养着,会跟你更亲近,”哪怕是李兆坤说破天,潘松都无法割爱,这只狗,他自己已经养出了感情,凡是附着感情的东西,都是没法子轻易割舍的,“我等会就让他们送几只过来,你自己一只只掌眼,看哪知跟你有缘,这个养狗啊,看缘分的。”
“中。”李兆坤高兴地应了好。
下晚,一辆面包车进入院子。
两个人从车上抬下来一个笼子,笼子里是四只黑白色相间的阿拉加斯幼犬。
“这怎么看都像二哈啊?”刘善瞅着笼子里的幼崽,笑嘻嘻的道,“那玩意真是神经病,祸害起来人没完没了。”
“不一样,阿拉斯加犬是大型犬,哈士奇可是中型犬,再看尾巴,阿拉斯加是翘起来的,二哈是垂下来的。”李览能了解这么多,全是因为他老子喜欢养狗,家里也好,老家的乡下也好,甚至在香港,都养着各种世界知名犬种。
“这只怎么有眼疾?”潘松皱着眉头质问那个送狗的中年人。
“潘先生,我这一窝就这四个,你让我全送过来....”中年人慌忙解释。
“干眼病没事,整点消炎药就行,”李兆坤把四只狗挨个抱出来,其它三只狗乱窜,只有那只有眼疾的狗不停的嗅着他的手指头,让他看的欣喜,“就这只了。”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