傅观宁并不知道,不远处有双眼睛盯着他。

        那双眼睛属于一个熊孩子,其实方才一路都跟着傅观宁,因为海滩之上打伞的就傅观宁一个,他就把傅观宁当成了一个怪人来看。

        但这怪人似乎是很有钱的,买起东西来毫不手软,这点也很吸引他的眼球。

        直到刚才,他亲眼看到他把水枪和和气气送出手,心里某些念头就钻出来,准备实施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不过比起三岁小孩儿喜欢的水枪,他的目标更大些,是那一桶贝壳和放在旁边小冰箱当中的汽水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大着胆子走过去,起初是想讨要一点东西,走近之后才发觉,那个怪人竟毫无顾忌地打着盹儿,并没有睁眼的意思,于是心念一转,竟是想偷拿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可就在他蹲下身把拿桶提到一边,准备去偷开冰箱拿饮料的时候,他突然看见了对方戴在手上的钻戒——亮闪闪的一颗,比他妈戴得大得多,一看就知道可值钱。

        他伸手,先是在那怪人的眼前晃了两下,确认对方是在睡觉后,便劈手将那戒指给撸了下来,然后提着小桶就在沙滩上飞奔起来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做贼心虚,撸戒指的时候硬拽,傅观宁本来睡得也不沉,此刻直接痛醒了,一看手上空空,前头有个小学生在提桶狂奔,当即明白过来,拔腿就追。

        本来以他最近锻炼的成效来说,追一个小学生是没有问题的,然而他有个极大的缺陷——畏光。B市的午后,骄阳似火,而他的墨镜被放在小圆桌上,来不及戴上,目前只有被刺痛双目的份。更不妙的是,前头那个小崽子在人群里乱跑乱窜的,他盯着对方行踪太困难,而身上的防晒霜也濒临失效,皮肤开始生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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